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23号苏财农〔2023〕51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2023年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激励办法〉的通知》(东办〔2023〕29号)精神,为尽快落实工作任务,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制定了《如东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区、街道)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明确专人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10月20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逾期视同放弃申报,联系人:康昊文,电话:81962156,附件:1.如东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2.项目申报推荐书3.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2023年9月19日东农〔2023〕15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