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做好2023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农业技术副高、中级职称申报范围:在我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在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评审条件(一)申报评审有关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法字〔2023〕17号)、《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农法字〔2023〕16号)执行,统一组织推荐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同时上传现专业技术职称聘书或聘文、所在单位出具的《破格推荐报告》、2名以上本专业具备正高级农业技术职称满5年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函(附推荐专家正高级农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附件:1.材料申报注意事项2.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3.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4.档案袋封面5.材料装订目录6.2023年度农业技术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7.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此件主动公开)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9日文字版:济农字〔2023〕115号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PDF版:济农字〔2023〕115号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