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条件及标准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1名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由企业申报或数据比对当月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和“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情况、是否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数据分发到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可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各地应及时在社保信息系统“业务办理——失业待遇——失业待遇支付管理——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模块中完成受理审核发放工作,三、资金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公账户,对于同一人员的信息用来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与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发放信息进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