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延续执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政策,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落实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八)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扶持,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发展灵活用工服务,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十)支持线上平台经营,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完善质量服务,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六)提供公益性服务,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七)提供集成高效服务,(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