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高函〔2023〕33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推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快速发展,根据《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冀科高规〔2020〕1号,我厅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一、申报要求1.申报省级认定(备案)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运营管理,申报备案省级众创空间的,其运营管理机构应注册满1年,2.具体申报条件和认定(备案)标准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二、工作流程1.各申报单位登录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fh.hebkjt.cn:8443)进行注册,2.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实地考察,3.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相关材料进行评审,三、时间安排1.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管理平台于9月25日正式开通,3.各归口管理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对相关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11月3日前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附推荐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四、联系方式工作组织联系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石铁铸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范海燕0311-66562218技术支持:陈士卓15028172658报送材料邮箱:hbsfhxh@163.com附件:1.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2.河北省众创空间申报书.doc3.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汇总表.doc4.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管理平台使用手册.doc5.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