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民宿和酒店价格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商发〔2023〕120号各州(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关于“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规范价格管理(一)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二)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为消费者提供客观、真实的旅游民宿和酒店服务信息,切实加强日常及节日期间民宿和酒店市场价格监管,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民宿和酒店客房价格,二、提升服务质量(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断改善住宿“软硬件”条件,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住宿服务,(二)要落实大理州民宿规范发展和服务营销培训会议要求,分类、分层开展民宿和酒店管理从业人员专题培训,加大对民宿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对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督促民宿和酒店客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水平,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将联合深挖细查涉旅违法案件背后的价格违法问题,指导民宿和酒店经营者结合当地市场供求情况合理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