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3〕2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除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下简称“评委会”)受理全市(除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除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评审,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一)申报程序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5.市外单位驻渝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完善资料后生成绑定相应单位、区县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的职称管理员权限(申报人本人不得申请绑定审核推荐单位的职称管理员权限,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2)部门审核推荐有关机构负责指导下属单位或所管理地区的职称申报工作,自主评审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3.评审结果核准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评委会核准备案机构报送《评审情况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四、纪律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重庆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人员应在11月6日18:00前通过职称系统扫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