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于2022年4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附自查评分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刻盘),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评价考核结果依据得分情况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超额完成(95分及以上)、完成(80分及以上,95分以下)、基本完成(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未完成(60分以下),2022年6月底前,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通报表扬,节能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有关节能评优活动优先授予荣誉称号,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