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8〕29号)、《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丽人社〔2022〕116号)文件精神,决定向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7日联系电话0578-5095592,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1日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身份类别就业企业名称补贴标准(元)备注1叶丽琳331127********7020高校毕业生浙江景宁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2戴薇332529********0042高校毕业生浙江景宁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