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东政办发〔2022〕57号)的文件精神,对初次来我县重点帮扶企业就业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人员,给予个人一次性交通补贴,分别为江苏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目前,经过初审、复审等程序,拟发放2人初次来我县就业交通补贴,合计人民币陆佰元,现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联系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如东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9月19日初次来我县就业交通补贴名单序号申报人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元/人)补贴金额(元)1郭春*22012419700622****3003002戈秀*22012419780210****300300合计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