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两级关于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文件精神(浙人社发〔2021〕14号、甬人社〔2021〕19号),对照《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体系(标准)》、《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树指引》有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审核等程序,现将象山县关于宁波市第三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拟推荐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574-89387513,象山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名单.xls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