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站,对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每个设站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激励,定期编制发布全省引进博士后人才需求目录,五、加强博士后高水平合作导师队伍建设,支持博士后设站单位为博士后配备品德端正、学术造诣深厚、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合作导师,博士后设站单位定期对博士后合作导师进行绩效考核,将博士后培养质量作为合作导师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对博士后培养业绩突出的合作导师在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上予以倾斜支持,省财政按1:1给予配套奖励,强化宏观指导和管理,完善博士后省、市、设站单位三级管理体制,将各地各单位博士后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工作综合考核,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