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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试点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9-20
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决定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对象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四、办理流程(一)单位申请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五、其他事项(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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