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3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满三年,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具体规模和效益条件、创新能力指标要求如下:1.规模和效益条件(1)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2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3)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②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企业,三、申报程序(一)申报时间1.企业申报:2023年9月21日-10月22日,2.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系统审核推荐、汇总企业申报信息(见附件1)和统一接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材料模板见附件2),(三)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科技厅对认定的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尹仁湛、李荣德联系电话:0771-5336951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工作邮箱:gxkjtgxc@kjt.gxzf.gov.cn附件:1.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2.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9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