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为充分发挥省级重点项目拉动有效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的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和重大平台载体项目,省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侧重补短板强弱项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生态环保项目等,坚持发挥省级重点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在项目数量盘子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列为准备类项目,对今年四季度能开工的项目,对申报项目,对因沟通衔接不到位申报的不符合省级重点项目政策要求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严禁通过项目拆分、改名、变更项目统一编码等方式重复提报,“双招双引”项目请注明项目招引类别、招引地区,所有项目通过山东省重点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省重大项目: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