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上述奖励可重复享受,上述奖励可重复享受,其中,二等奖50万元,2.对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3.对应用我市企业研制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六、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予以扶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学研项目,八、其他事项1.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相关政策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其余专项由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