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农业农村局:为做好2023年宝应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宝应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地具备条件1、基地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基地开展优质小麦种植,且有后续发展能力,2、基地能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综合示范,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培训等活动的能力,二、基地申报主体要求基地申报主体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等新型经营主体,三、基地名额及资金安排根据《关于下达宝应县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宝财农〔2023〕50号)文件安排,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基地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等物资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给予补助,四、申报程序与要求基地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愿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进行,申报主体填写“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8日前上报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作物栽培科,附件:2023年科技入户项目申报通知.doc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