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市医学科研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按照《日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日科字〔2023〕23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一)临床诊疗水平领先,申报领域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在申报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多学科人才队伍,(三)临床科研成果显著,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具有健全完善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建有临床研究管理部门,能够为临床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三、有关要求(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同一单位同一疾病领域或相近领域只能申报1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系人:相振波联系电话:8787271电子邮箱:nsk@rz.shandong.cn联系地址:济宁路369号人防大厦908房间附件:日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日照市科技局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