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13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要求,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现场考评和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审核,浙江道和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考评初次评审,嘉兴市浩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通过定级考评延期换证,嘉兴市林锋五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通过定级考评到期换证,中气电力装备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通过定级考评免审换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要求,现予以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等级,请当地应急管理局通知并代市局收回上述11家企业原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及牌匾,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附件:1.浙江道和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155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2.海盐华叶五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安全生产标准化撤销三级等级的企业名单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