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要求和《四川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经专家评审推荐的四川省专利转化专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6日,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书面并签署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邮编:610041联系电话:85577071电子邮箱:sczlss@163.com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专利转化专项项目公示名单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2023年9月20日附件下载:2023年度四川省专利转化专项项目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