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于2023年4月24日至6月28日依法对武定县城镇供排水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武定县城镇供排水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公示如下:一、成本监审项目2020年-2022年,武定县牧澄自来水有限公司、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镇供水量、定价总成本、单位售水定价成本和可计提收益有效资产,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总量、定价总成本、单位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三、成本监审结论州发展改革委依据武定县牧澄自来水有限公司、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按照《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城镇供水总成本核减132.70万元(其中武定县牧澄自来水有限公司核减97.88万元、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核减34.82万元),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核减191万元,武定县2020年-2022年城镇供水核定年供水总量367.46万m³,其中:武定县牧澄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2022年核定年供水总量200.89万m³、定价总成本为606.31万元,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2022年核定年供水总量166.57万m³、定价总成本为511.53万元,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2022年核定年污水处理总量367.50万m³、定价总成本为444.35万元,四、公示意见反馈诚请社会各界在2023年10月20日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示期间),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楚雄州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