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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9-20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由三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重点高端外国专家”,专题一“重点高端外国专家”:申报人不得为尚在执行期内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省银龄专家项目的专家申报本项目,专题三“粤港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不受理尚未结题2022年“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项目的重复申报,(五)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适度对人才来粤开展交流合作进行宣传报道,(1)专题一“重点高端外国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财政经费可用于资助外国专家、海外名师的国际旅费,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及时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及实施成果),3.证明专家来粤开展工作、合作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工作成果等),申报人应邀请至少1名/次及以上海外名师来粤开展交流合作,3.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对拟邀请的海外名师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专题三:粤港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一)支持内容本专题支持年富力强、具有创新潜力的香港或澳门青年科技人才来广东、广东青年科技人才赴香港或澳门开展双向交流,申报单位邀请香港或澳门青年科技人才2次及以上来申报单位开展交流,并派出本单位广东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人)赴香港或澳门开展2次及以上交流(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2)拟邀请来粤的香港、澳门青年人才须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3.提交申报单位出具的能证明香港或澳门青年科技人才来广东以及广东青年科技人才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境记录、工作记录等),五、申报方式(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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