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利人社发〔2023〕7号)文件精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人员信息比对、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数据信息比对,现场核查、审核,张红梅等4人符合享受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免申即享,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8—7282673附:2023年度拟享受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第二批/免申即享)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