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发展我市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现开展2023年度我市技术转移机构报备工作,以服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机构主要从事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的技术市场要素集聚、技术交易、技术经纪、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科技金融、技术咨询、创新创业培训、国际技术转移等业务,报备成功的技术转移机构将在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择优重点支持,(二)有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业绩,有符合业务开展需要的技术经纪人、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明确的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奖励制度,(六)自愿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三、申报材料(一)长春市技术转移机构报备申请表,(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章程、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等,(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组织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创新创业培训、服务企业、解决企业需求等),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光盘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送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