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令第二章第八条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要公示的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南漳县医疗保障局组织专业人员审核资料和现场考察评估,拟将以下符合条件的2家零售药店纳入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购药和职工门诊统筹定点药店,现对拟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名单公示如下:序号零售药店名称地址1国药控股襄阳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漳人民店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1号2南漳县好药师联民药房南漳县李庙镇李庙街道20号监督电话:5231468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