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三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的公示根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县人社局《关于印发<白河县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白人社发〔2021〕184号)和《白河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白脱办发〔2018〕90号)文件规定:“16-60周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转移就业的补助500元,跨县市内转移就业的补助200元,跨市省内转移就业的补助300元”的规定,冷水、西营、宋家、茅坪4个镇人民政府申报2023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经审核,符合兑付政策444人,金额为18.97万元,现将符合兑付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8日受理股室: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介交流股受理电话:0915-7810218附件:白河县2023年第三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xlsx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