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通知》(鲁科字〔2018〕145号)和《烟台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烟科〔2019〕41号)要求,经审核,现对“成果贷”2021年不良贷款中拟给予风险补偿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件:“成果贷”2021年拟风险补偿信息明细表.docx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