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有关就业见习补贴的规定,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我中心申报了2023年市本级一次性就业见习留用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中心初审、复核,最终拟认定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6人享受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补贴金额1.2万元,现将上述单位享受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创业就业服务科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受理电话:0915--3356615附件:2023年市本级第二批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