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鲤城区2023年度市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一)《泉州市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泉政办〔2021〕35号),(二)《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泉政办〔2021〕1号),(三)《泉州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泉工信科技〔2023〕38号),二、申报范围在鲤城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鲤城区税务局办理登记、依法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具体申报条件和范围详见《鲤城区2023年度市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企业应对照申报条件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网络电子版,企业应于2023年9月2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形成准确、真实、完整且内容完全一致的申报材料网络电子版和纸质件申报材料,企业应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纸质件申报材料送至鲤城区工信局,未提交申报材料网络电子版的不予受理纸质件申报,(三)2个专项资金申报均须对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审查,请申报企业先行填报《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表格详见申报指南),并加盖公章形成扫描件于9月19日前报送至鲤城区工信局邮箱,附件:鲤城区2023年度市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2023年9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