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联系电话:8291449)5.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联系电话:8291416)6.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可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8%),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州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州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科,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