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精神,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经〔2023〕7号),经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部门推荐、依规审核等评选流程,拟评定象山涂茨梅员家庭农场等145户个体工商户为2023年度象山县“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现将拟评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联系人:孙老师,0574-65733529,附件:名特优新拟评定名单(145户).xlsx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