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2023年度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2023年度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形式审查(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市科技局官网、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和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负责异议受理,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长春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电话:0431-88777262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577室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电话:0431-85393006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520号长春市科学技术局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2023年9月18日附件:2023年度长春市“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