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验中学持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0416号、琼(2023)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7707号、琼(2023)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71517号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三宗地的合宗手续,将三宗地发证坐标转换后进行合并,其用地面积为45370.45平方米(较发证面积45371.24平方米减少0.79平方米,合宗后土地使用权人为海口实验中学,土地面积为45370.45平方米,其中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分摊面积35613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至2062年10月6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分摊面积193.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分摊面积9564.07平方米,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土地合宗手续,联系电话:68635327联系人:李女士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告地点:海口实验中学公告网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