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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受理2023年度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 | 2023-09-15
现将我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为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等实务工作者、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以上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应完成2019年-2023年会计人员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符合《海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三章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且符合《海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四章规定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三、申报材料(一)单独提供材料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2.《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填写,不得跨页)或《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填写,(4)个人综述材料: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申报转评人员为转岗以来)所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情况总结,③2019年-2023年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佐证材料(下文需提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佐证材料的,(2)《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3)申报会计人员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4)个人综述材料: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以来所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情况总结,应同时加盖取得该业绩时的原单位公章)(10)其它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审核印章),五、申报和评审程序申报人整理个人申报材料并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含《评审条件审查表》)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情况证明——单位审核评审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受理申报材料——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答辩(申请认定的无需答辩)——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出具意见——公示结果——确定通过人员名单——海南省财政厅将通过人员名单报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颁发(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照《海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省委人才发展局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3.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4.申报会计人员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申报会计人员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5.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审查表附件5: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审查表6.工作证明附件6:工作证明7.评审委托函附件7:委托评审函8.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审查表附件8: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审查表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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