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第二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3〕12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审核,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人:章飘级联系电话:0574-62831657,通讯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真实准确,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附件:2023年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余姚)拟认定名单关于余姚市2023年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