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申报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网上申报时间截至9月20日,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确保企业应知尽知,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做好清单申报工作,同时会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工作,企业相关申报材料以及核查结果请于9月21日前将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系统-申报企业手册(市工信局联系人:李孝馀,电话:8768334,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谢于蓝,电话:8211313)附件:1.粤工信电子函[2023]3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系统-申报企业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