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函》(穗财商〔2023〕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拟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和专利转化实施专项(含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立项,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22日,我局将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立项项目正式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楼801室,附件:海珠区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拟立项项目清单.docx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