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主城区(指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现有购房奖补政策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9月15日在主城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照通住建房〔2022〕98号文中购房款总额的0.75%给予奖补,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仍按照通住建房〔2022〕98号文中购房款总额的0.75%给予奖补,2024年1月1日后(含)购买二手住房的,并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助,三、鼓励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企业购房补助,由房地产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帮助有购买新房意向的居民出售旧房,居民可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住建房〔2022〕98号)第三条第6款不再执行,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财政局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