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精准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增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财政保障能力,把支持重点项目作为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点抓手和切入点,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对新旧动能转换和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创新型企业和项目,统筹安排60%左右的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资金支持培育新动能,统筹省级人才建设、科技创新等资金,实施差别化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新产品保险补偿财政政策,落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全面落实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八、支持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30.支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