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省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200万元;通过国家中药再评价的大品种,省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200万元;进入中国药典(2015年版或增补本)的品种,省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个品种省级一次性奖励50-80万元;并购、激活省内“休眠”、“半休眠”品种且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省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专业化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市级政府认定后给予投资额5%的一次性奖励,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30%的成长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