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及湛人社函〔2021〕188号文件规定,经调查核实,现对莫斯宁等3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759-6601488,附件: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