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在丰城市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五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生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五年,对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向创业所在地的乡镇人保所申请→乡镇初审→汇总报市就业局就业科审核→公示无异议→市财政局将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直接拨入申请人在市银行的社会保障卡账户,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证件4、税收或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