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南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钦南政办2023〔21〕号)文件要求,现对钦南区1962年6月份以来从事防治员服务年限满1年以上的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电话或者书信反映,监督电话:0777-2869607(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邮箱地址:qnmy201909@126.com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梅园路风岭七巷63号附件1:钦南区整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防治员服务年限认定名单(第2批)公示单位: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文件下载:钦南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项目防治员服务年限认定名单(第2批)(1).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