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六盘水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六盘水市科技发展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市科技局决定启动2023年度六盘水市第二批科技发展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依照《六盘水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培育建设,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1.项目申报主体须在六盘水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须按《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关于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六盘水科发〔2019〕12号)、《六盘水市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科发〔2019〕13号)要求成立研发机构,4.申报单位有到期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有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企业等单位牵头申报的市级科技项目,(二)申报人基本要求1.申报人是负责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2.每个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级科技项目,3.申报人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项目的,(二)项目申报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报前,(三)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筛选、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二)申报工业领域项目及创新平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等,附件1:六盘水市2023年度第二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六盘水市科技发展自筹经费项目申报书.doc附件3:2023年第二批科技发展自筹经费项目汇总表.et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