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星级饭店创评工作的通知》(九旅星评字〔2021〕3号)文件要求,根据饭店企业申请和各县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推荐,市星评委委派市级星级饭店评定检查员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分别对彭泽县富丽大酒店、永修县鑫昊酒店进行了评定检查,结果达标,拟将彭泽县富丽大酒店、永修县鑫昊酒店评定为三星级旅游饭店,酒店评定相关情况如下:序号单位名称必备项目是否达标设施设备是否达标饭店运营质量是否达标评定结果1彭泽县富丽大酒店是是是达标2永修县鑫昊酒店是是是达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市文广新旅局市场管理科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6日,联系电话:8982275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B区418室九江市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