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佛山水都饮料食品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促进佛山水都饮料食品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给予2500万元扶持,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四)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商标注册人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第十八条已按市、区“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