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65号)精神,经过企业申请、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复核,现将符合补贴条件8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9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丹县城关镇虎形路3号,邮政编码:547200,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8-7215020(社保待遇核定股)附件:2023年南丹县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企业公示名单南丹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9月12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南丹县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企业公示名单.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