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包括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二、申报条件(一)区域公用品牌申报“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应具备的条件:1.在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生产区域内,若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授权使用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二)企业品牌申报“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应具备的条件: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已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三)产品品牌申报“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应具备的条件: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产品已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三、扶持措施(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制定完善“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甄选和管理办法,(二)建立“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目录,(三)指导各地(州、市)建设申报“品味新疆”好产品电商直播基地,组织开展本地区“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甄选工作,各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本地区、申报产品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遴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822705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行政楼604室附件:1.“品味新疆”好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2.“品味新疆”好产品企业品牌申报书3.“品味新疆”好产品产品品牌申报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