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运城市盐湖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运城市盐湖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奖励办法第一条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倍增”计划的通知》(运政发〔2022〕16号)、《运城市金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年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方案的通知》(运金组办发〔2023〕2号)精神,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盐湖区依法进行企业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上市挂牌企业和拟上市挂牌企业,重点支持股份制民营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的最高层次板块——晋兴板挂牌,鼓励已挂牌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的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依据《运城市金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年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方案的通知》(运金组办发〔2023〕2号)第三条第七项“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由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由市级财政再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由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申请奖励的企业需提前进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运城市盐湖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暂行办法》(运盐政发〔2020〕13号)同时废止,文件解读:【图解】《运城市盐湖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