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提升中小企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我局拟开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及培育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宝安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服务项目(二)项目预算:不高于44万元人民币(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服务期限:1年二、申报单位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报单位应当具有完成服务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项目内容要求(一)集群申报工作,协助我局完成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调研、遴选和申报工作,(二)2023年新认定集群的培育工作,2023年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特色集群申报成功后,包括:①协助集群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和落地工作,主要内容包括:①协助推动集群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和落地工作,(二)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二)项目标书提交地址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4楼企业服务中心1411室,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单位信息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4楼(二)联系人滕女士。